[081024]感謝憲法賜予我權利

  我們經常會在法院宣判或者新聞上聽到判決某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或者判處某人剝奪政治權利X年。那麼什麼是公民的政治權利,它包括哪些內容,剝奪政治權利之後究竟會有什麼影響呢。
  政治權利又稱參政權或政治參加的權利、民主權利,是人們參與政治活動的一切權利和自由的總稱。它是公民的經濟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權利的基礎。公民的政治權利是由憲法、法律確認的,並受到憲法、法律的保護。剝奪政治權利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的規定,剝奪犯罪人作為國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管理和從事政治活動的權利。根據刑法第54條的規定,剝奪政治權利其剝奪權利的內容如下: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那麼接下來,我就以上內容隨便說幾句。如果說我們沒有因為犯罪而被司法機關判處剝奪政治權利,那麼也就是說,我們作為中國公民,是依照憲法享有這些公民基本權利的,當然包括這四項政治權利。
  首先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是民主的主要形式,民主很大程度上要靠選舉來實現。我國的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政體則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人大代表,就是通過差額選舉來實現的。通俗的講,普通公民可以參與的選舉是片區性質的人代以及區縣級領導的選舉。以下舉一個實例說明:某次本人得知我大學所在的城市要選舉北市區領導,部分我校學生被抽取參加投票,本人被抽中但是自覺放棄權利。後來投票回來的同學告訴我,有人會在黑板上告訴你應該選誰。這個實例清晰的證明了我國每一個公民都具有選舉權,且可以進行自由民主公平的選舉。
  第二點是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這一點需要完全用實例說明:其一是言論自由,目前在我國民主集中制和法制的保障下,除政治言論外其他言論的自由基本可以得到保障,例如你在空間、博客或者論壇發表文章,只要文章包含敏感字眼的,或者敏感字眼變成星號,或者整篇文章審核不通過;其二是出版自由,這個可以通過一級級的審查機構得以保障,稍有不慎就會被列為禁書;而與出版自由相關的則是新聞自由,這個可以通過各種封鎖消息的實例說明,例如某某打砸燒事件鬧的沸沸揚揚,各大媒體卻同時失聲;最後是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這個很好理解,例如北京奧運期間政府設立了專門的示威區域,而申請示威的大陸公民將被逮捕。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確定,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在憲法的保護下基本得以保證。
  第三點和第四點是擔任國家機關職務,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這項權利在政治權利中對於我們其實最至關重要,因為如果你被不幸剝奪了政治權利,那麼你就不能享受參與國家公務員考試的樂趣了。舉例說明,本人雖然報名參加了本年的國考,但是對於自己的水平卻沒有太大信心,某日諮詢現在已是小公務員的老同學,他指點說,面試的時候交十萬元是比較方便的方法。從以上實例得以證明,每一個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都有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因此,我們的權利再次得到了保障。
  綜上所述,在我國,憲法賦予了公民多種權利並對其給予了充分的保障,它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它把適合中國國情和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法律化,其根本任務就是為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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