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701]从瓮安看中国

  6月29日的时候,本人在网易博客发文,引用新华社语句,称瓮安六二八事件为“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所引起的一起“打砸烧暴力犯罪事件”。唯一与新华网报道不同的是,本人附加了几张现场群众的照片(即互联网上流传广泛的几张)。在文章最后附加了一句,本人不发表评论,各位请自行见仁见智。
  此文发表之后,由于当时对于瓮安事件的报道比较少,加之很多“不实”报道被删除的很快,以至于我的文成为此日搜索引擎的焦点,至30日中午不到20小时的时间,博客日点击率已过6000。但是很快互联网就开始了大面积的整理,有关瓮安的报道迅速被席卷一空,在网易博客等大型博客上,“瓮安”一词也成为了禁止发表的字眼,我的博文也随之被屏蔽。
  如果事情的真相仅仅是官方所说,那么何必屏蔽所有非官方言论?瓮安事件互联网上说法甚多,本人因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最终选取了官方的言论。可是就是这官方的言论,却也会引来河蟹的重钳。截至到30日下午,搜索引擎基本无法搜索到有效的页面结果,不是该贴已删除就是本日志不存在。
  当天唯一没有失声的媒体却只有南方都市报,不仅引用了一段和新华网大致相同的报道,还添加了一张照片,但是照片被是黑白效果的,且选用了一张并未出现浩荡人流的图。而其他大型网站的报道,不是引用南方之文,就是根本不报,干脆失声。对于这场网络扫荡,南方都市报是唯一让我看见的最欣慰的报道,而这种欣慰仅仅是因为它敢比别人多加一个图,敢比别人早一步。写到这里,不禁想起十九年前的《世界经济导报》,那种钦本立精神,是新闻人永远的崇敬。
  瓮安事件,我,此刻,身在中国大陆北部,我并不了解真相。但是,无论瓮安628事件的真相如何,我都坚决不同意使用这种一竿子打死的方法去限制媒体的新闻自由和民众的言论自由。建设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不应该是通过高压限制的方法实现。
  无论什么事情,无论能在民间引起多大的轩然大波,本来风起云涌的事件只要上面一纸文件,立马风平浪静,这样的国家,要公众媒体何用?要舆论监督何用?这不仅是可悲,更是可怕!人民的声音如果可以被轻易埋没,那么谁来代表人民的利益?瓮安事件不是第一起,但我希望这是最后一起!
  特别强调的是,今天是党的生日,而这次事件中,我们坚持十七大精神了吗?请别忘了,十七大精神的重点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和谐社会需要人民满意,人民满意,才是检验和谐社会的唯一标准!

附,博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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