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见一篇帖子,题为“今天你被强捐了吗?”是为玉树地震之后很多单位强行让员工捐款不满的发泄。前年汶川地震以及过去的几次捐款,几乎每次都能看见有人提出反对强捐的抗议,但是直到现在这种现象还是不断的发生着。玉树地震捐款,也是本人参加工作之后的第一笔强捐。
赈灾捐款,本是一件行善积德的好事,可是这种强行被捐款的行为却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相信和我一样的大多数人还是愿意捐款的,但是捐款的途径却是个人的自由,本人是比较喜欢网上银行直接划款的,比起一级一级的上交与下发,这种途径要快捷有效的多。捐款是一种善行,当我们在做这样的好事的时候,心中会是喜悦和坦荡的。但是在被单位强捐的时候,心中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气愤与厌恶。
当被强捐时我问及是否可以自己捐时,得到的回答是:如果你不是企业的员工你就可以不捐。换句话说,单位是以单位的名义,个人是以个人的名义,说得露骨点,咱捐钱就是为了给单位长脸。面子,当今的慈善捐款多少企业多少个人是为了面子而捐款;名义,又有多少企业多少个人把自己捐的钱亮出来是为了自己的名义。把功利心带到慈善事业里,这真是中国人的悲哀。
我个人的捐款并非是以个人名义,确切地说捐款不记名,也就不存在名义。名义这种东西实际上是功利心的表现,如果做善事还要带着功利心去做,那么这样的行为不仅不能行善积德,实际上是在作孽。为了企业的面子而去让员工强捐,从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对善心的玷污,这和善意的强奸一样让人恶心。积小善则成大善是中国自古的教训,但是当今的中国社会却沦落到连行善都已失去其本意。那么现今人类的良知,该如何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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